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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保远程教育诉李某某侵犯著作权一案

来源:正保远程教育2014-12-3060

2014年7月17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正保远程教育诉李某某侵犯著作权一案。被告李某某于2012年起开设“同步课件之家”淘宝网络店铺,销售正保远程教育旗下正保会计网校的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职称、注册税务师等视频课件,销售记录近千次。

  经法院审理查明,李某某侵犯著作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李某某赔偿原告正保远程教育经济损失若干万元,向原告赔礼道歉,并承诺以后绝不侵犯原告所享有的知识产权。

附:李某某案调解协议的部分内容及道歉书

李某某案调解协议的部分内容

李某某案道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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